子女獎學金及獎狀 (自民國104年度起 ,社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日期更改如下)
申請日期:3月16日~3月31日 止。
發放日期:書面個別通知。
辦理手續證件:
申請:
- 社員及學生身分證、印章。
- 上學期成績單。
- 本學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學生證需蓋本學期註冊章)。
發放:
申請資格如下:
- 入社滿一年且此期間社員股金須達新臺幣伍萬元以上(於公告申請日前一日為基準日,往前推算滿一年以上之入社、增股,另社員股金已申請退社或部份退股後其股金未達新臺幣伍萬元者,以資格不符論)。
- 全年活期性存款額按日平均積數達新臺幣壹拾萬元以上;或定期性存款額按日平均積數達新臺幣貳拾萬元以上者(計算存款積數以公告申請日前一年二月一日至當年度一月卅一日止)。
- 高級中學以上學業成績平均達 80 分以上(以上學期成績為準)應檢具相關文件申請。
- 如申請人與本社有放款往來且現借金額貳拾萬元以上及借款期間半年以上(於公告申請日前一日為基準日往前推算半年),不計股金金額與存款積數。
- 達以上標準並申請通過者發給大學獎學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正及獎狀乙紙;高中獎學金新臺幣壹仟元正及獎狀乙紙。